邹城市北宿镇东故旧村鱼塘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来源: | 作者: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6-11 | 2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邹城市北宿镇东故旧村鱼塘承包经营权

拍 卖 公 告

 

依据《拍卖法》及《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www.zczccz.com),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公开拍租以下标的:

东故旧村北坡路北14处鱼塘(每处约15亩)共计约205亩(第一号鱼塘西南角约5亩煤矸石填埋地不属于发包范围)10年期的承包经营权,起拍价61500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发包范围:本次发包的14处鱼塘(2处鱼塘目前干枯)范围南到老妈子沟,西到园林地及西故鱼坑交界处,北到赵厂鱼坑交界处,东到东故耕地生产路。以上四至范围均不含生产路,鱼塘之间的生产道路也不属于发包范围(鱼塘之间的生产道路由承包户自费管理)。

本次发包鱼塘面积仅供参考,不再丈量。因本次发包鱼塘是以鱼塘现状进行整体发包,因此拍卖成交后,如果鱼塘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误差时,该误差不影响发包价格及承包合同的效力。

地上附着物:本次发包鱼塘周边村委原有护鱼房由承包户无偿使用, 原承包户栽植的树木及其他设施、水产品等由其在2026年7月1日前自行清理,逾期视为无主物,由村委自行处理。

发包期限:本次发包期限自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36年6月30日结束。

承包押金:承包期间,承包户应当向村委交纳承包押金2万元,该承包押金在合同到期且承包户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由村委不计息返还。

承包费交纳:承包费一年一交,每年的承包费均在当年的7月1日前交纳。承包户不能按期交纳承包款视为违约,其交纳的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不再退回,同时村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它责任。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每阶段交纳承包费以前,村委有权要求承包户以转账方式将承包费支付到村委指定账户或要求承包户以现金方式交付给村委,承包户不得拒绝,若承包户不按照村委指定的方式履行给付承包金,视为承包户违约,村委依照本约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承包户的任何责任。

用途说明:承包鱼塘只能依法从事水产养殖(鱼塘水面干枯时可以从事农作物种植),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进行投饵式网箱养鱼,不得存放煤矸石、砂石料等其他污染物,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禁止性规定。

安全防护:承包期间承包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承包户应负责禁止戏水、游泳、划船、渡水、防溺水、防滑冰等鱼塘内禁止涉水活动的管理,如出现涉水事故由承包户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管理责任;发包标的物的环境卫生,由承包户负责及时自费清理。费用由承包户自行承担。防汛期间服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安排。

鱼塘改造:承包期间,承包户方可对承包鱼塘进行合法合理的改造前,必须首先经村委及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该投资改造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承包户应当自行清理附着物,并将本标的物无偿交付给村委。承包期间,无论承包户对本次发包标的物曾经有过任何投资改造,村委不对任何投资改造项目做出任何补偿。具体约定以《承包经营合同》为准。承包期间,承包户不得破坏标的物。

征用说明: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村集体合法征用时,承包户应当服从,鱼塘土地补偿归村委。村委负责退回自征用日以后承包户已交纳部分的剩余年限的承包费,以及退回自征用日以前承包户实际交纳并使用的365天的承包费作为经营补偿,此外无其他任何补偿。

瑕疵声明:本次发包土地均为塌陷土地(塌陷情形长期存在),竞买人在本次竞拍前应到实地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承包后果预估,承包期间如因地面下沉、水位下降或上升、围堰损毁、鱼塘干枯、雨季积水等情形发生对承包户造成损失时,该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委对承包户也没有任何补偿,村委也不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及相关费用,也不影响发包合同的效力和执行。

不可抗力: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不含地面塌陷)致使承包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有权自行解除承包合同,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村委负责退回承包户已交纳的剩余年限的承包费,此外无其他任何补偿。

风险提示:标的物移交时的鱼塘状况(含周边状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电力设施现状)等其他瑕疵情况均以公告期间的标的物现状为准(村委不负责鱼塘供电),竞买人一定要对本次拍租的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向村委仔细了解本次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周边四至情况。因竞买人未实地勘察或实地勘察不仔细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公开展示:即日起,请联系我公司获取拍卖文件(竞拍须知、合同样本)。以上标的现状拍卖,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具体标段及位置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原承包户除外),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竞价权。

2.有意竞买者请在2026年6月1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为同一人,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说  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402461000177),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为方便您跨行汇款,您也可以汇款到我公司基本账户(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户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 2284 0663)。

三、网络增价拍卖

竞买人应在保证金交款时间截止前登录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www.zczccz.com),点击右上角“免费注册”,根据提示选择“竞买个人账户”或“竞买机构账户”进行注册,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并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实名认证通过后搜索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进行参拍报名。

本场拍卖会在公告时点准时开拍。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然后打开“个人中心”的“我的参拍”;请在规定时点内打开对应标的进行网络竞价。本场拍卖会标的起拍价、加价幅度、竞价倒计时、延时竞价时间等信息以竞价页面显示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3日内到我公司办理有关成交手续。

四、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3日内,向村委一次性结清1年期承包费及承包押金(该款项由买受人自行支付给村委),并向拍卖公司交纳10年期总承包价款3.3%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后多退少补。逾期交纳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向村委结清完全部应交款项后,村委与买受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村委在承包合同开始日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在《联合日报》、《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依法发布,并在有关地点同时张贴。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竞买人不得串通竞价损害村委利益,否则将依据《拍卖法》第65条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邹城市北宿镇东故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8366737567    郑书记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02室

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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