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北宿镇梁家岗村村南原老学校建设用地十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来源: | 作者: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6-11 | 2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邹城市北宿镇梁家岗村村南原老学校建设用地十年期租赁权

拍 租 公 告

 

依据《拍卖法》及《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拍卖方式

    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www.zczccz.com),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邹城市北宿镇梁家岗村村南原老学校11.5亩建设用地(含原有房屋30间,房产面积为:732平方米)10年期租赁权,起拍价8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说明:该用地位于梁家岗村村南(原老学校),土地面积约11.5亩,发包资产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再丈量,租赁费一年一交(租赁合同具体起止日期以村委实际通知为准),租赁期间,租赁户应当另行向村委交纳租赁押金3万元。

租赁资产只能从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娱乐、污染、噪声等其他扰民性行业,不得存放煤炭、砂石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拆除原有房屋及院墙,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

原有房屋包括院内地面需要修缮使用的,由租赁户自费修缮,并在合同到期后按照修缮后的现状无偿交付给村委。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经村委书面同意,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合同期内,承租人如需改变原貌,须首先经村委书面同意,然后由承租人自行报请国土等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相关事项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合同期内,经村委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新建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当于原有房屋面积的新增房屋建筑物无偿归村委所有,超出原有房屋面积部分的房屋建筑物由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自行转让给下一任该建设用地的承租户,转让不成由承租人在本合同到期后2个月内自行清理,承租人逾期不清理时,无偿归村委所有。

以上资产现状拍租(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租标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原承包户除外)。

2.竞买人应在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后果自负)。同时在该时点前电话联系我公司到指定地点办理网络竞拍登记手续。

户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说  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402461000177),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为方便您跨行汇款,您也可以汇款到我公司基本账户(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户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 2284 0663)。

    三、网络增价拍卖

竞买人应在保证金交款时间截止前登录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www.zczccz.com),点击右上角“免费注册”,根据提示选择“竞买个人账户”或“竞买机构账户”进行注册,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并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实名认证通过后搜索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进行参拍报名。

本场拍卖会在公告时点准时开拍。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然后打开“个人中心”的“我的参拍”;请在规定时点内打开对应标的进行网络竞价。本场拍卖会标的起拍价、加价幅度、竞价倒计时、延时竞价时间等信息以竞价页面显示为准。

    四、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当日内买受人应到我公司办理有关成交手续,并自拍卖成交次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结清第1年期的承包费及承包押金(该款项由拍卖公司代委托人收取);并向拍卖公司交纳全部年期总租赁价款3.3%的拍卖费用。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以上全部款项后多退少补,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全部应缴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有关合同,委托人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 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在《联合日报》、《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等有关媒体依法发布,并在有关地点同时张贴。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鉴于拍卖活动的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在拍卖活动进行中,如果发现有依法应当中止(终止)拍卖的情形发生时,拍卖公司有权依法中止(终止)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合同样本

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样本内容与委托方签订有关合同(报名结束前请联系我公司获取合同样本内容)。

八、 联系方式

    委托人:邹城市北宿镇梁家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8354703888   梁书记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01室

联系电话: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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