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承包权
竞 标 公 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项目
受西故下村村委委托,定于2019年5月29午10时在邹城市北宿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西故社区一年期物业管理服务承包权进行公开竞标,竞标人最高报价不能超过25万元,报价最低者中标。竞标保证金6万元。
说明: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全部人员工资、全部相关费用及全部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
竞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必须具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人员配备:物业管理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16人(其中物业管理负责人1名,环卫6人,门岗4人,巡逻2人,维修2人,其他人员1名),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2000年-1954年生人)。
2.工作纪律:物业管理负责人、维修人员必须服从村委领导并按时值班,每日值班不低于8小时;门岗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环卫打扫与巡逻。
3.服务区域:中标人带领物业管理服务团队对西故社区全部物业,含住宅楼、办公楼、老年公寓、公共厕所、服务期间的新增物业(含1号小高层及沿街门面)进行全方位服务。
4.服务内容:安全保卫、夜间巡逻、防火防盗;垃圾清理、卫生打扫;水、电、暖、气维修;苗木修剪浇灌、杂草清除;管道疏通;化粪池清理;停车位清理管理;电梯管理;楼梯间杂物清理;消防通道及院落内杂物清理,等其他物业管理工作。
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不含用户太阳能的维修,太阳能维修由用户自行解决;屋顶、厨房、卫生间、南阳台地漏处1平方米范围内漏水,由承建单位维修;电梯修理及相关费用依据三包规定。
5. 服务成本: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因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安保器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卫生洁具、垃圾桶、维修工具、绿化养护费用、农药、化粪池清理所需车辆工具、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相关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公共区域的直接材料费由村委承担;水电表至业主房产内的直接材料费,及业主房产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由业主承担)。
6.承包费发放:物业管理服务的承包费由村委按季发放给中标人;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
7. 中标人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标准
1.中标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条例》。
2.中标人中标后的服务标准应达到北宿镇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一等奖标准。
3.中标人中标后的服务标准还应达到以下具体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证书(国家有明文取消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除外)。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随机抽查,每栋楼不少于5户)。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检查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村委提出报告与建议;房产质量标准与维修费用按照村委与建筑施工方的约定,联络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维修(有三包规定的依据三包规定执行)。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或村委研究)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村委)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村委)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维修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或村委)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委员会(或村委)的决定,联络有关部门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有三包规定的依据三包规定执行)。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对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要求,需要对原有消防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换的,报业主委员会(或村委)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换。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村委)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楼房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办公楼共用部分、老年公寓共用部分、公共厕所、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五、物业管理违约责任
1.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与村委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村委协助中标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中标人向村委提供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措施》报村委通过后,中标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物业管理。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在物业管理服务签订后次日立即到位。
2.在物业管理实施过程中,村委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发生时,村委有权责令中标人进行整改或扣除相应违约金(无故空岗扣除违约金100元/人/次;无故不清运垃圾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村委有权扣除违约金200-500元/次)。
3.合同期内,中标人经过三次整改仍然达不到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时,村委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原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由村委不予返还。
4.中标人应当严格进行物业管理,如有违法、违规、违约等情况发生,或者因管理不善给村委(业主、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追究中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含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5.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拒不整改给村委(业主、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引起其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时,村委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的服务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含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中标人原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由村委不予返还。
6.服务期满后,村委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自行解除,中标人原筹建的物业管理团队自行解散,村委对该物业团队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有争议时,按照高标准执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有争议时,按照大范围区域执行。
8.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六、竞标手续办理
1.竞标人应在2019年5月28日17前,将6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过期到账无效)。
户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帐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说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402461000177),请备注交款人名称;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为方便您跨行汇款,您也可以汇款到我公司基本账户(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户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 2284 0663)。
2.竞标人应在2019年5月28日18时前,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办理竞标登记手续并当场递交密封报价函(拍卖公司严格保密竞标人的密封报价)。
公司地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门面房281室(高架桥西头桥下);联 系 人:孔经理 13563730080 0537-2317258
七、开标现场
竞标人应在2019年5月29日上午10前到达邹城市北宿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会议开始后,主持人首先介绍有关事项,然后宣读竞标人的密封报价,最后根据底价原则,选取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违约的,其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八、竞标费用:本次竞标,中标者应向拍卖公司交纳竞标费用(按照中标价格的3%收取竞标费用,中标价格低于20万元时按6000元收取竞标费用),该费用及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后由拍卖公司在其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中扣收。
九、联系方式
主办方:西故下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8266818819 李书记
协办方: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地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门面房281室(高架桥西头)
2019年5月21日
2026-03-31
2026-03-10
2025-11-11
2025-10-24
2024-06-11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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