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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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城前镇小崇村所属旧水泥涵管
拍 卖 公 告
根据《拍卖法》及邹城市村级事务管理“六规范”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定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小崇村所有的旧水泥涵管一宗;其中1米*2米大管644节(含44节破损大管),0.6米*2米小管39节;整体参考价30585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说明:水泥涵管来源于岚济路大修拓宽工程中清理出来的旧水泥涵管,按照标的现状整体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水泥涵管的清理运输费用、保管看护责任以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存放期间的整理标准及清理运输期限要与村委会协调并服从村委安排。
以上标的现状拍卖,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具体标段及位置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2017年10月19日17时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并电话通知本场拍卖会拍卖师(联系人:孔拍卖师 13563730080),以便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参会事宜。
户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帐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该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会现场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15分钟到达拍卖会场,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一定要注意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证,否则后果自负)。一位竞买人只能一人入场,且不得与其他竞买人交谈。
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首先宣读有关文书及起拍价;然后竞买人现场进行密封报价,最后拍卖师根据保留价原则选取最高报价确定买受人。如无人应价或应价达不到底价时拍品流标。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由拍卖公司不计息退还。
四、价款支付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应交价款(该款项由拍卖公司代委托人收取),并向拍卖公司交纳总成交价款3%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以上全部款项后多退少补。
五、标的交割
拍卖成交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有关合同,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 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拍卖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并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栏、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张贴。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
2.竞买人不得串通竞价损害委托人利益,否则将依据《拍卖法》第65条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 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邹城市城前镇小崇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曾主任 13884728978
监管单位: 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88室(高架桥西头)
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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