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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邹城市城前镇马河村坑塘承包经营权
来源: | 作者:jinchuipaimai | 发布时间: 2017-04-06 | 3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邹城市城前镇马河村坑塘承包经营权

拍 卖 公 告

 

    根据《拍卖法》及邹城市村级事务管理“六规范”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定于2017414日上午10时,在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邹城市城前镇马河村所属的,村东北约10亩坑塘13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考价2000/年,仅限本村村民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注意事项:承包经营期限为13年,自2017420日开始,至20291231日结束(2017年实际承包年限不足一整年,按一整年计收承包费)。承包土地只能进行种养殖,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费三年一交。

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及村集体合法征用时,或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需要收回承包土地时,承包户应当无条件服从,村委负责退回已经交纳的剩余年限的承包费,此外无其他任何补偿。

   以上标的现状拍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具体标段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201741316时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并电话通知本场拍卖会拍卖师(孔拍卖师  13563730080)。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行信用社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该账户为通存账户,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会现场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到达拍卖会场,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一定要注意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证,否则后果自负)。一位竞买人只能一人入场,且不得与其他竞买人交谈。

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首先宣读《竞买协议》及承包合同;然后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当场宣布拍卖方式,最后根据保留价原则选取最高报价确定买受人。

    四、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应交款项(该款项由拍卖公司代委托人收取),并向拍卖公司交纳总承包年限成交价款3%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以上全部款项后多退少补。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由拍卖公司不计息退还。

    五、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拍卖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并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栏、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张贴;通过本村广播站广播。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

    七、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邹城市城前镇马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3562716498   王书记

监管单位:邹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88室(高架桥西头)

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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