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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邹城市峄山镇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来源: | 作者:jinchuipaimai | 发布时间: 2016-12-11 | 434478 次浏览 | 分享到:

邹城市峄山镇北龙河村所属房产租赁权

拍 租 公 告

 

    根据《拍卖法》及邹城市村级事务管理“六规范”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拍卖方式

    定于20161222上午10时,在邹城市峄山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竞价方式公开拍卖邹城市峄山镇北龙河村所属的以下标的:

1号标的:原村委大院房产50年期租赁权,正房6间,配房2间,占地约624㎡,参考价20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2号标的:峄山为农服务中心(新村委办公楼)一楼门面房20年期租赁权,东数第一套约64㎡,参考价4672/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3号标的:峄山为农服务中心(新村委办公楼)一楼门面房20年期租赁权,东数第二套约64㎡,参考价4672/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4号标的:峄山为农服务中心(新村委办公楼)一楼门面房20年期租赁权,东数第三套约96㎡,参考价7008/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5号标的:北龙河文化广场钢构仓库20年期租赁权,7间约1300㎡,参考价94900/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说明: 1号标的为原村委大院房产租赁权,大院所占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合法征用时,或者村委统一规划时,该大院房产所占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即自行终止,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买受人所有,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买受人对房产可以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但未经村委同意不得改建扩建。不得从事养殖及其他污染环境的行业,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能在墙外私搭乱建影响交通及村容村貌。租赁费一次性交清,具体约定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2号、3号、4号标的位于峄山镇富太路南,龙河大桥以西,东临104国道,北靠北龙河文化广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承租人只能从事餐饮、超市、农资化肥等服务型行业。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费可以依据拍卖成交价格一次性交清;也可以10年一交,一次性交清10年的租赁费,但第二个10年的租赁价格在上一个10年租赁价格基础上递增5%的租赁费。

5号标的用途以为农服务的粮食存储、农机存储为主,租赁费5年一交,一次性交清5年的租赁费。第一个5年的租赁价格依据拍卖成交价,以后每5年为一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租赁价格均在前一个阶段价格基础上递增2.5%的租赁费。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2016122117时前,将相应的的竞买保证金(多买多交)汇入下列由委托人、监管人、拍卖人共同指定的银行账户(通存账户,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并持交款回单及身份证明到峄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联系电话:孔德池拍卖师 13563730080),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行信用社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三、拍卖会现场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到达拍卖会场,一位竞买人只能一人入场。

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首先宣读《竞买协议》及有关合同;然后竞买人开始现场密封报价(竞买人只有一次密封报价机会),接着由拍卖师现场宣布竞买人的密封报价,最后根据保留价原则选取最高报价确定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进行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无人应价或应价达不到底价时,拍卖师宣布拍品流标,竞买人即失去竞买机会。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由拍卖公司不计息退还。

    四、价款支付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应交款项(该款项由拍卖公司代委托人收取),并向拍卖公司交纳总成交价款3%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以上全部款项后多退少补。

    五、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有关合同,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 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中国招标网、中国采招网、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拍卖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并在邹城市峄山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栏、北龙河村政务公开栏、标的所在地同时张贴;通过本村广播站广播。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合同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

    2.为实现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拍卖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拍卖方式或者中止(终止)拍卖。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干扰、阻挠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价和拍卖师的正常工作,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退场,并依据《拍卖法》第65条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 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邹城市峄山镇北龙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13686372056  王书记 

监管单位:邹城市峄山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址:邹城市峄山镇政府院内

监督电话: 18653764576  吕主任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址:济宁市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三楼

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邹城市峄山镇北龙河村村民委员会

邹城市峄山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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