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前镇河南村塘坝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来源: | 作者:jinchuipaimai | 发布时间 :2019-06-28 | 152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邹城市城前镇河南村塘坝承包经营权

拍 卖 公 告

根据《拍卖法》及邹城市村级事务管理“六规范”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定于201974日上午1000分,在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城前镇河南村以下塘坝10年期承包经营权:

1标段:石山沟路西北一号塘坝,起拍价4000/10年,竞买保证金 4500元。

2标段:石山沟路西南二号塘坝,起拍价8000/10年,竞买保证金 8500元。

3标段:石山沟路东北三号塘坝,起拍价5000/10年,竞买保证金5500元。

4标段:石山沟路东南四号塘坝,起拍价6000/10年,竞买保证金6500元。

注意事项:以上塘坝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再丈量。承包塘坝只能依法从事养殖业,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种植树木,果木,不能影响浇地抗旱,不能影响村民无偿使用水源,不得损毁围堰及周边设施,不得擅自提高水位(以放水面为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承包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10年期承包费一次性交清 。拍卖成交后办理拍品交接时的附着物由村委负责清理。

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及村集体合法征用时,承包户应当无条件服从,村委负责退回已经交纳的剩余年限的承包费,塘坝征用补偿归村委,水产品补偿归承包户,此外无其他任何补偿。

以上标的现状拍卖,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具体情况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 仅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20197318时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过期无效;多买请多交,多份保证金可以合并交纳;按照标的顺序依次竞拍)并电话告知本场拍卖会拍卖师以便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参会事宜。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402461000177),请备注本人姓名。

联 系 人:孔拍卖师 13563730080  0537-2317258

3.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证进入拍卖会场,否则后果自负。

三、拍卖会现场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到达拍卖会场,逾期后果自负,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一位竞买人只能一人入场,且不得与其他竞买人交谈。

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首先宣读《竞买协议》及《承包合同》;然后进行现场举牌竞价;最后根据保留价原则选取最高报价确定买受人。

四、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应交款项(该款项由拍卖公司代委托人收取),并向拍卖公司交纳全部年期总承包价款3%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以上全部款项后多退少补。逾期交纳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由拍卖公司不计息退还。

五、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全部应交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将拍卖标的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六、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同时发布;并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张贴。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

竞买人不得串通竞价损害委托人利益,否则将依据《拍卖法》第65条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邹城市城前镇河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13792324971    武主任

监管单位: 邹城市城前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81室(高架桥西头)

联系电话: 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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