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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田黄镇大张庄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来源: | 作者: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6-05 | 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邹城市田黄镇大张庄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拍 卖 公 告

 

依据《拍卖法》及《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拍卖方式

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邹城市田黄镇大张庄村村委会议室,采用现场举牌的方式公开拍租以下标的:

邹城市田黄镇大张庄村旧村址北约861亩土地3年6个月的承包经营权,起拍价100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说明:发包期限自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9年12月31日结束。以上发包土地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再丈量。承包土地只能依法从事农业生产,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承包费一年一交。

粮食补贴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但受限于发包土地的性质、承包户农作物种植情况的影响,粮食补贴资格及标准以政府部门审核为准,村委不做任何承诺。

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及村集体合法征用时,承包户应当服从;征地补偿归村委,地上合法附着物补偿(含青苗补偿)或经营补偿归承包户,此外无其他任何补偿。承包期间,承包户应服从村委会管理。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卖标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村委。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后果自负)。并电话告知本场拍卖会拍卖师以便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参会事宜。

户  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  号:9080 1080 2374 2050 0020 28

说  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402461000177),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为方便您跨行汇款,您也可以汇款到我公司基本账户(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户名: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 2284 0663)。

3.竞买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证进入拍卖会场。

三、拍卖会现场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前到达拍卖会场,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一位竞买人只能一人入场,且不得与其他竞买人交谈。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首先宣读《竞买协议》及《承包经营合同》,然后宣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竞买人可以现场举牌竞价亦可以有声口头报价,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得撤回,最高报价无人继续出价时,拍卖师根据保留价原则当场选取最高报价落槌成交并确定买受人。

四、价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向拍卖公司交纳2万元的拍卖佣金(该拍卖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买受人应按照《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在2026年7月1日前向村委交纳完第一年的全部承包费用。然后,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余款由拍卖公司不计息退还。

买受人逾期交纳以上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公告在报纸、《邹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平台》等有关媒体依法发布,并在有关地点同时张贴。本公告为要约邀请,详细情况最终以本场拍卖会《竞买协议》及有关约定为准,有关参拍竞价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拍卖公司。鉴于拍卖活动的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在拍卖活动进行中,如果发现有依法应当中止(终止)拍卖的情形发生时,拍卖公司有权依法中止(终止)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委托人邹城市田黄镇大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3605379907   田书记       

拍卖公司:山东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矿建东路中煤新城广场201室

联系电话:0537-2317258  13563730080    孔经理 

 2026年6月2 日